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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视广告的创意
在电视广告的设计中,创意是第一位的,没有巧妙的创意,就不会成就好的电视广告片。而优秀的创意来源于设计者对产品内容的充分理解和深刻感受,来源于对生活的丰富积累和细心观察,来源于自身的阅历和修养。在创意构思时,可以据企业提供的产品资料进行联想,但必须把握产品的主题轴心,将设计意图浓缩到最有典型意义的一点,这样的创意才上可取的。
2、电视广告的色调和气氛
色调和光线是创造气氛的主要因素,是视觉艺术中传递和影响观众情绪情感最迅捷、最富冲击力的要素。心理学实验表明,人对色彩有着本能的情绪反应,它能直接影响人的心理。鲜明简洁的色彩可以传达一切意蕴,而用不着多费"口舌"。
3、电视广告的寓意
想象是艺术创造的特征,它存在于艺术形象的创作之中,同样也存在于艺术形象的欣赏之中。没有想象就没有创作,不能引起想象的作品也满足不了观众在审美过程中的想象和联想要求。激发想象和联想最有效的手法,也就是寓意于景的手法。
4、电视广告的中国特色
电视广告作为产品的宣传媒介,其所拥有的文化内涵应该具有自己的特色。要使广告创意者从单纯的产品广告创意中摆脱出来,就应逐步向形象广告创意过渡,从而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广告来。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广告",是指这种电视广告的创意与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一致,具有崇尚温柔敦厚、委婉含蓄的品性。
我们知道,电视技术的运动特性,使产品的广告可以按一定的逻辑线索进行历时性的叙述。而在这其中,设计者的广告创意及对色调、寓意和特色的理解、运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历时性的叙述,只能是逻辑性的、单线条的语言链,使电视广告历时性的"煽情"、渲染、对比、比喻等多方位的宣传和表意功能大为降低,缺乏吸引力就不能给人以印象。所以,电视广告设计理应为创作实践和理论所重视。
本文来源于 http://www.kunditv.com